2007年6月8日星期五

The Guy Who Doesn't Remember My Name

那天见到Keven M.时我颇有些惊讶,因为是在Google的餐厅里,而他戴着visitor badge。

认识他是在我来湾区工作的第一天,那还是在Excite@Home,他和另一个男孩跑到我的cube来自我介绍。那个男孩和我同名,他介绍他自己也叫影 -- No way, I never saw a caucasian Ying.

后来我们偶尔在一起打打乒乓球,还发现我们彼此住得很近,完全可以carpool,但终究也没有。公司倒闭后他去了Google,而我则在湾区打游击,直到去年初到Google来面试时才又见到他。面试的人带我在公司里转,经过他的办公室时我看侧面认出了他,并叫出了他的名字。看到我他非常惊讶,想了好久只好老实说他见过我但不记得我的名字了。

那天在Google的餐厅里我又叫住了他,看到他胸前name tag上写着"Kevin M., Be Evil"。他告诉我在我进公司前他就离开了,环游世界了一年,现在在Redhat工作。我跟他说了bye-bye,他突然回过头来:“I'm terribly sorry. I should have known it, but what's your name?”

第二天我收到他的一封道歉的email。

Oh boy, 不知道下一次我们再见面的时候他还会不会记得我的名字,也不知那会是什么时候。

1 条评论:

Unknown 说...

嗯,碰到过类似的情况。和偶遇的某热情洋溢,轰轰烈烈地哈啦了半天,转身离去的时候,边纳闷这人是何方神圣,边庆幸对方没让留手机号码,否则该在通讯录上写什么呢?总不能写“路上偶遇的某”吧。
如果那个某也这么想,可够后现代的。
瞧吧,那个E.Kevin虽然勇气可嘉,可却小小伤人了一把,还错过了后现代的机会!!